【名詞解釋】

買賣- 過戶

在房子過戶前,必須先把要繳的稅務給繳清,也就是完稅後,才能辦理過戶。過戶時要辦理所有權的移轉登記,通常都是由代書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移轉登記,當登記完成,領到新所有權狀後,土地房屋的所有權才正式從賣方手中轉移到買方名下。 

在賣屋流程中,當買方辦理過戶後,屋主通常還剩下約七成尾款尚未入袋,若不幸遇上有心人士蓄意詐欺,買方向銀行辦理貸款後卻自行取款逃逸,屋主不但收不到尾款,連同房子的所有權也喪失,財去樓空。 

為了避免風險產生,房屋過戶前,雙方就應事先約定,尾款交付的時間與擔保方式,如果買方尾款是用現金或支票支付,在簽約用印前,屋主可請買方開立限時兌現的現金本票;如果尾款是由銀行貸款支付,屋主可請買方貸款的銀行將餘款撥入你的戶頭中;或者也可以約定銀行在撥款時,需會同買賣雙方,才能進行撥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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